各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现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电子版于2017年1月5日17:30前、个人工作总结及计划于1月10日前发送至总经理、分管副总以及办公室刘坤、于媛媛、秦晓艳OA邮箱,迟发一天扣50元。
特此通知!
办公室
2016年12月26日
关于要求各部门发送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12/25 浏览次数:2951